電資學院徵才公告
人員區分:專案教師
用人單位:電資學院
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待遇:依本校專案教師規定辦理
聘期:1年(起聘日112年8月1日)
公告日期:112年5月2日
截止日期:112年5月17日(本院得提前或延長截止日期)
資格條件:
- 具博士學位 (尚未取得學位但預計可於112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學位者,須檢附指導教授出具之證明函)。
- 具備電子或電機或資工相關專長,且須以全英文教授本院基礎課程(如微積分、物理、計算機概論等課程)。
-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特殊條件:無
工作項目:支援本院全英文授課課程、協助院規劃及執行計畫及行政、課程等事務。
工作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電資學院
應備申請資料:
有意應徵者請將以下所有資料合併為一個電子(PDF)檔,並於 112年5月17日(星期三)前 E-mail 至 cece@mail.ntust.edu.tw 黃小姐 收,主旨請註明「姓名_應徵電資學院專案教師」。
- 履歷自傳 (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
- 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
- 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各級學位證書影本。
- 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如有請提供)。
- 可開授課程一覽表。
- 工作經歷證明。
-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E-mail。
※不論是否通過初審,所寄資料恕不寄還
聯絡方式:02-2737-6427 (黃小姐)。
備註: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